綠證核銷功能上線!
碳道小編 · 2025-04-24 21:04 · 閱讀量 · 420
摘要:綠證核銷功能上線!
近日,記者從國家能源局電力業務資質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國家能源局資質中心”)獲悉,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以下簡稱“綠證”)核銷功能已在國家綠證核發交易系統正式上線。用戶可登錄系統查詢所持有的綠證狀態,并按照實際綠色電力消費情況核銷相關綠證。
這一功能的落地,進一步完善了綠證從核發、交易、應用到核銷的全周期閉環管理體系,確保綠證的使用更加規范、透明,為推動綠色電力消費體系建設、助力“雙碳”目標實現注入新動能。
實現綠證全生命周期閉環管理
按照國際通行概念,綠證是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的“電子身份證”。綠證核銷機制相當于將電力與“身份證號碼”綁定,電量與環境屬性在應用端實現聚合,確保了身份證不被他人“盜刷”。
作為確保可再生能源綠色環境屬性唯一性的重要環節,核銷功能的上線填補了綠證交易的最后一塊“拼圖”,確保每一張綠證“有始有終”。
“核銷功能的推出正式構建完成綠證全生命周期閉環管理體系,并與國際綠證通用規則銜接。”國家能源局資質中心相關負責人說。
國家能源局資質中心依托國家綠證核發交易系統,對超過有效期、在中國核證自愿減排量(CCER)市場完成減排量核查和登記的綠證、已聲明(認證)完成綠色電力消費,以及已注銷綠證賬戶內的綠證予以核銷。
國家綠證核發交易系統將對綠證進行按月監測,在有效期截止前3個月向綠證持有方發送臨期提醒,并在綠證超過有效期后自動核銷。對于深遠海海上風電和光熱發電項目,如果企業選擇了參與CCER市場,在完成減排量核查和登記后,國家綠證核發交易系統將根據生態環境部共享的信息核銷對應的綠證,并向社會公開信息,避免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從綠證和CCER重復獲益。上述兩類綠證被核銷后,其環境權益由全社會共同享有。對于已聲明(認證)完成綠色電力消費的綠證核銷后,環境權益歸綠證持有人所有。綠證核銷完成后,綠證首頁會明確標注“已核銷”狀態,并在信息表中注明核銷原因,確保每一張綠證的“來去軌跡”清晰可查。
“全生命周期閉環管理不僅提升了綠證的規范性,更讓環境權益的歸屬和使用更加精準,為研究核算不同應用場景中扣除綠證的修正電網排放因子,推動綠證與碳排放碳足跡核算機制銜接奠定基礎。”上述負責人表示。
讓綠色電力消費更便捷
綠證核銷功能的上線,直觀清晰地展示了用能主體綠色電力消費的具體場景和數據,為企業的綠色轉型提供了權威證明。
據國家能源局資質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聲明或認證綠色電力消費的綠證核銷后,持有方可在提交申請的交易平臺或國家綠證核發交易系統中生成核銷信息表,核銷信息表主要包含持有方名稱、核銷綠證數量、具體應用場景、消費地點及綠色電力消費年月等信息,可通過掃描溯源二維碼查詢并下載所核銷綠證的編碼、項目名稱、項目類型、所在地、環境權益歸屬地等信息。
打開核銷信息表,記者發現這份綠色電力消費“明細賬”以17項多維度數據詳細記錄了每一項綠證信息——它來自哪個省份地區的風電場或光伏電站,電量于幾年幾月生產,最終在哪個場景核銷等,讓持有方對綠證從核發到交易、再到核銷的完整流轉軌跡一目了然。
同時,為了更好服務用能主體多樣化的綠色電力消費需求,核銷信息表中的“核銷場景”支持個性化填報,以滿足經營主體對于各類核銷信息聲明的需求。
核銷信息表是用能主體用于證明綠色電力消費的載體。“有了核銷信息表,用能主體可以更加準確、具體地向社會展示自己的綠色電力消費信息,也進一步強化了綠證的唯一性。”國家能源局資質中心相關負責人說。
更好銜接能耗雙控等政策
根據《中國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百問百答(2025年版)》,綠證的核心功能主要包括證明綠色電力消費和核算綠色電力消費量。
國家能源局資質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當前核銷的綠證中,既有證明電池生產、辦公場所、數據機柜等工商業場景的綠色用能,也有不少居民將其應用于日常用電、交通出行等場景證明,以踐行綠色生活理念。
在核算綠色電力消費量方面,核銷機制的建立,有助于更好支撐節能降碳、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等政策的執行,進一步強化了綠證基礎性政策工具的重要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核銷要求用戶購買綠證時可選擇環境權益歸屬地,綠證應在持有方確定的環境權益歸屬地內開展核銷,不得跨省核銷。
記者從國家能源局資質中心獲悉,這一規定緊密圍繞國內政策需求設計,便于省級能源主管部門精準掌握轄區內綠證核發、交易及核銷數據,為制定科學的鼓勵或調控政策提供支撐。
“這一規定強化了綠證在核算綠色電力消費中的功能,為‘雙碳’目標下能源治理與政策落地奠定基礎,為地方政府考核能耗雙控、重點企業落實可再生能源消納責任提供了可靠依據。”國家能源局資質中心相關負責人說。
此外,記者獲悉,后續中國綠色電力證書交易平臺、北京電力交易中心、廣州電力交易中心、內蒙古電力交易中心也將上線綠證核銷功能。
來源:中國電力報